强迫症五大主要表现
文章来源:成都成华脑康医院 发布日期:2017-11-02
强迫症以反复呈现的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特征。患者总是被重复性的思维内容或行为冲动所困扰,明知这种观念或行为不合情理,但是无法控制或终止,影响到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,患者为此深感痛苦、焦虑和抑郁,但是有强烈的医治愿望。主要表现有:
一、强迫性怀疑。患者对于自己刚刚说过的话或做过的事加以怀疑,明明关好了门窗,却总是怀疑自己有没有锁门,锁好了没有?为此又会反复检查。
二、强迫性对立观念。例如,一患者认为某是个伟人,就总是在思考:他为什么是个伟人?可是我为什么不能超过他?万一我超过他那可怎么办?明知这些想法奇怪,也没有必要,但是控制不住,为此痛苦,紧张,不安。
三、强迫性穷思竭虑。长时间固定思考某一件事或某一个问题,不能自拔。例如,患者整天反复思考人为什么活着?人活着究竟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他人?结婚究竟是为了什么等等,明知这种思考意义不大或根本没有意义,有时也是无法考证的,但是不能自已,为此痛苦不堪。
四、强迫性意向。在头脑中反复出现一种要作出某种违背自己意愿的行为意向,患者明知这种强烈冲动的意向是荒谬的和不可能的,可是无法摆脱,但是实际上并不会付诸行动。例如,患者站在高处就会有一种向下跳的冲动;见到了刀子就会产生伤人的冲动;抱着孩子就会有扔下阳台的冲动。
五、强迫性情绪。对某些事物产生难以抑制的担心或厌恶,明知不合理,但是无法消释。例如,患者总是恐惧自己考试不及格怎么办?同事关系处不好怎么办?总是担忧或害怕自己失去理智,精神失常,做出违法和不道德行为,为此忧心忡忡,疑虑万千。
强迫症患者要学会自我矫正
强迫症有时从儿童时期开始,较严重的症状一般形成于青少年期或青春期后不久。
到目前为止,对于强迫症的病因还不明确。一般认为,强迫症的产生与精神应激因素、儿童的不良个性以及家庭环境和教育等因素有关。也有医生认为,强迫症与一定程度的焦虑有紧密的联系。
强迫症有多种治疗方式,一般从把握住患者的心理入手,使患者认识或明确意识到自身的症状。
更为重要的是患者要学会自我矫治。首先要消除误解,树立信心。强迫症属于轻度的精神障碍,不会发展成重度精神病。其次要意志控制,转移注意力。坚持正常的学习和工作,使生活节律紧凑有序,同时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,通过社交及文体活动,分散和转移对症状的关注。第三是臆想暴露,思维中止。通过想象“要发生”什么,反复体验并较终意识到自己夸大危险和过度担心是不必要的。通过有兴趣的活动或放松训练等随时阻断自己的强制性思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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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玉斌 / 心理咨询师
现任成都成华脑康医院心理咨询师,从事心理咨询工作多年,具...[详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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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淑云 / 副主任医师
毕业于广西医科大学,临床精神科主冶医师,心理冶疗主冶医师...[详细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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